數位性暴力

 台灣女性遭受數位/網路性別暴力的相關統計資料

依據衛福部110年的台灣婦女遭受親密關係暴力調查報告,女性親密伴侶暴力終生盛行率為19.62%,意味每5名女性中有1人在一生中可能遭受親密關係暴力。

性騷擾案件統計

 未經同意散布性私密影像

「未經同意散布性私密影像」過往常被稱為「復仇式色情」,它可能會發生在親密關係、朋友之間,或者是陌生人、犯罪集團等,受害者通常以女性為主,尤其影像一旦上傳網路就難以完全移除,因此對被害人的身心造成難以挽回的傷害。

在親密關係中未經同意散布私密影像的樣貌,經常發生在伴侶關係破裂後,被另一方以影像威脅、恐嚇或散布予對方親友、網友等,甚至是張貼於色情網站供網友閱覽;有一些受害者則是電腦或手機遭到入侵,私人的照片或影像因而被盜取與散布;或者是人口販運份子會透過拍攝受害者的裸照或性愛影片,來達到控制目的。

然而,「復仇」一詞暗示著雙方互有往來,被害人先做錯事情才遭受此待遇,這不僅合理化了加害人行為,也更容易譴責被害人,而此類犯罪型態也不一定是為了「復仇」,而有可能是恐嚇、控制或是為了獲取利益。 在這類事件中,重要的是行為本身著重在「未經對方同意」侵害他人隱私,因此現今以「未經同意散布性私密影像」稱之。

 我接收的訊息我做主

根據行政院重要性別統計資料庫顯示,「展示或傳閱色情圖片」這項性騷擾行為近年來急速攀升,從2017年開始,成為發生次數第三高的性騷擾行為,到了2018、2019、2020年甚至攀升到第二。

可想而知,「展示或傳閱色情圖片」可能跟智慧型手機的普及有關,相關報導中,也可看見有嫌犯試圖透過Airdop或是藍芽功能,隨機對鄰近民眾傳送猥褻圖文、影音。事實上,利用藍芽或AirDrop隨機發送不雅照已觸犯刑法第235條的散布猥褻物品罪,同時也觸犯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

防範被傳不雅照最簡單的方式就是不要將共享資料的接收設定設為「所有人」,而應改成「關閉接收」或是「只限聯絡人」,此外,當藍牙出現收到陌生訊息時,請當下拒絕接收,以避免被騷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