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中壢分局活動日期:107年10月19日活動名稱:107年10月份聯合勤教活動目標:利用聯合勤教之集會場合,向同仁宣導有關性別工作平等法相關工作時數規定,使同仁了解自身權益。活動簡介:利用集會場合宣達內政部警政署107年10月份函釋:公務人員包含警察人員均為性別工作平等法之適用對象,警察同仁如確有撫育未滿3歲子女之需要,得向服務機關申請每天減少工作時間1小時或調整工作時間,服務機關即應依相關規定辦理;至於「減少工作時間1小時及調整工作時間」部分,應於勤務編配時,本於權責依個案事實作細部處理即可,與警察勤務條例第15條所定每日勤務時數原則亦尚無衝突。相關函釋並已經行政入口網留言本分局同仁參考利用。參加人數:共51人,分別為男性:46人;女性: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