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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參與 × 友善共城

  • 資料提供單位:婦幼發展局

媒材製作機關: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媒材形式:海報

宣導對象:海報:都市設計審議建築師、建築執照提案企業、機關單位;圖卡:一般民眾

相關CEDAW條文或建議:

CEDAW第7條:消除在本國政治和公共生活中對婦女的歧視

(b)參加政府政策的制訂及其執行,並擔任各級政府公職,執行一切公務。

(c)參加有關本國公共和政治生活的非政府組織和協會

CEDAW第13條:消除在經濟和社會生活的其他方面對婦女的歧視。

(b)參與娛樂生活、運動和文化生活各個方面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