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DAW第12條:「2.……,締約各國應保證為婦女提供有關懷孕、分娩和產後期間的適當服務,……」。CEDAW一般性建議第24條第12段:「締約國應匯報其如何按照對於保健政策和措施的理解,從婦女的需要和利益出發,正視婦女的健康權利,以及有別於男性的以下顯著特點和因素:…(c)男女之間存在差別的社會心理因素包括抑鬱,特別是產後抑鬱所引起的厭食或暴食等症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