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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新生命 產後不憂鬱

  • 媒材形式:廣播
  • 宣導對象:一般民眾,無特定對象
  • 使用場合:本局年度與桃園廣播電台FM106.9「空中司法 桃園有愛」節目,向民眾介紹產後憂鬱症常見症狀以及潛在病因(公婆相處問題、家族史等),進而引導民眾認識何謂CEDAW,述說性別平等重要性。
  • 發布單位:性別平等辦公室

  • CEDAW第12條:「2.……,締約各國應保證為婦女提供有關懷孕、分娩和產後期間的適當服務,……」。
  • CEDAW一般性建議第24條第12段:「締約國應匯報其如何按照對於保健政策和措施的理解,從婦女的需要和利益出發,正視婦女的健康權利,以及有別於男性的以下顯著特點和因素:…(c)男女之間存在差別的社會心理因素包括抑鬱,特別是產後抑鬱所引起的厭食或暴食等症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