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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嬰不困難

  • 資料提供單位:婦幼發展局

  • 媒材製作機關: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 媒材形式:圖卡
  • 宣導對象本市事業單位雇主及勞工
  • 相關CEDAW條文或建議:
  • CEDAW第5條第b項:保證家庭教育應包括正確了解母性的社會功能和確認教養子女是父母的共同責任,當然在任何情況下都應首先考慮子女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