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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芽

  • 資料提供單位:婦幼發展局

  • 媒材製作機關: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
  • 媒材形式:短片
  • 宣導對象 一般民眾
  • 相關CEDAW條文或建議:
  • 1.CEDAW第3條:「締約各國應承擔在所有領域,特別是在政治、社會、經濟、文化領域,採取一切適當措施,包括制定法律,保證婦女得到充分發展和進步,以確保婦女在與男子平等的基礎上,行使和享有人權和基本自由。」
  • 2.CEDAW第5條:「締約各國應採取一切適當措施:(a) 改變男女的社會和文化行為模式,以消除基於性別而分尊卑觀念或基於男女任務定型所產生的偏見、習俗和一切其他做法;⋯⋯」
  • 3.CEDAW一般性建議第3號:「⋯⋯促使各締約國有效採用教育及大眾資訊宣傳方案,藉以消除妨礙女性在社會上平等原則的偏見與現行習俗。」
  • 4.CEDAW一般性建議第 35 號第 30 段:「委員會建議締約國實施下列預防措施:⋯⋯(d)制定並執行有效的措施,鼓勵媒體消除對婦女的歧視,包括在廣告、網路和其他數位環境中在其活動、做法和產出中消除對婦女或婦女人權維護者等特定婦女群體做出的惡意的、有成見的描述。此類措施應包括以下幾點:(一)鼓勵制定或加強線上或社交媒體組織等媒體組織的自律機制,旨在消除與婦女和男子或特定婦女群體有關的性別陳規定型觀念,解決利用它們的服務和平台實施的基於性別的暴力侵犯婦女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