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媒材製作機關:桃園市政府地政局
- 媒材形式:短片
- 宣導對象: 一般民眾、大學大專學生
- 相關CEDAW條文或建議:
- 1.CEDAW一般性建議第3號:有效採用教育及大眾資訊宣傳方案,藉以消除妨礙女性在社會上平等原則的偏見與現行習俗。
- 2.CEDAW第5條:締約各國應採取一切適當措施:(a)改變男女的社會和文化行為模式,以消除基於性別而分尊卑觀念或基於男女任務定型所產生的偏見、習俗和一切其他做法。
- 3.CEDAW第11條:締約各國應採取一切適當措施,消除在就業方面對婦女的歧視,以保證她們在男女平等的基礎上享有相同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