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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兒教養神隊友,職家平衡樂悠遊

  • 資料提供單位:婦幼發展局

  • 媒材製作機關:桃園市政府人事處
  • 媒材形式:PODCAST
  • 宣導對象 本府同仁及民眾
  • 相關CEDAW條文或建議:
  • CEDAW第1條:在本公約中,"對婦女的歧視"一詞指基於性別而作的任何區別、排斥或限制,其影響或其目的均足以妨礙或否認婦女不論已婚未婚在男女平等的基礎上認識、享有或行使在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公民或任何其他方面的人權和基本自由。
  • CEDAW第5條:締約各國應採取一切適當措施:(b)保證家庭教育應包括正確了解母性的社會功能和確認教養子女是父母的共同責任,當然在任何情況下都應首先考慮子女的利益。

  • 第 17 號一般性建議:建議締約國鼓勵和支持調查和實驗研究以衡量婦女無償家務活動的價值;例如進行對時間利用的調查作為全國家庭調查方案的一部分,並收集兩性關於參與家務活動和勞動力市場活動所需時間的統計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