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材製作機關:桃園市政府民政局媒材形式:海報宣導對象: 殯葬服務業者及民眾相關CEDAW條文或建議:1.CEDAW第5 條:「締約各國應採取一切適當措施:(a) 改變男女的社會和文化行為模式,以消除基於性別而分尊卑觀念或基於男女任務定型所產生的偏見、習俗和一切其他做法;⋯⋯」2.CEDAW一般性建議第3 號:「⋯⋯促使各締約國有效採用教育及大眾資訊宣傳方案,藉以消除妨礙女性在社會上平等原則的偏見與現行習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