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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性別觀點建構安全無慮環境

108年桃園市婦幼專用車格盤點計畫【交通局】

  1. 桃園市提供各區衛生所、各區公所、桃園市路邊開單服務中心及桃園市政府一樓停車繳費中心協助發放「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識別證」。
  2. 108年6月29日起違規占用孕婦、育有六歲以下兒童專用停車位者,將依停車場法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截至目前五月份有1,352件違規案件及六月份有286件違規案件,將依法進行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