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性別平等,從公共參與開始

桃園市社區發展協會理監事女性比例

  除了聯合國2030年永續發展目標之外,CEDAW公約第7條以及一般性建議第23號,也指出除了公共領域之外,其他像是地方的工會、婦女組織、社區基層組織等,皆應確保女性能夠平等的參與,且任一性別比例不少於40%,同時應促進女性參與決策階層。

  為了提升女性公共參與,桃園市政府除了在各委員會要求委員的性別比例須達1/3以上,也持續於人民團體、農漁工會、鄰長等持續推動幹部性別比例不低於1/3原則,如桃園市政府社會局2020年起也開始推行「性別多元,翻轉社彩」行動,逐步輔導社區發展協會修改組織章程,落實幹部單一性別比例不低於1/3原則;此外,辦理旗艦社區幹部性平培訓課程,提升組織人員性別意識;優先補助社區辦理性別平等方案,鼓勵社區重視性別議題,期待讓性別平等的種子能夠落的深根,持續在基層組織發芽茁壯。2021年桃園市社區發展協會女性理監事占比40.9%,相較於2017年女性占比33.8%提升10.1%,可見女性參與社區公共事務決策階層有逐步提升。

  除了運用制度層面以及培力女性等方式促進女性公共參與之外,在日常生活中無論是哪一種性別若皆能夠關心公共事務,為自己或另一方爭取應有的權益,是提升女性公共參與最具體的展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