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現況

  台灣在2007年修訂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明訂各政黨不分區及僑選立委當選名額女性不得低於1/2,2012年我國女性立法委員比率33.9%,到了2020年已升至41.6%,優於同處於亞洲之新加坡、中國大陸、南韓及日本。

  為了促進女性參政,我國選舉制度採行婦女保障名額,1999年制定的地方制度法中,規範了各選舉區民意代表應有婦女當選名額1名。而根據統計資料顯示,2014年桃園女性市議員占33.3%、里長占19.59%,2018年女性市議員則占了31.8%、里長則占了22.61%。

  綜觀女性參政面臨的不利因素,約略可以觀察出:性別化角色分工、缺少領導機會及經驗、在政治場域中「男性優先」預設等因素,也會影響女性參與公共事務。

  其實,無論是立法委員、議員、縣市首長或是人民團體理監事、理事長等,皆是由選舉產生,這也反映了權力對決策的影響力,雖然相關數據顯示女性參與決策趨勢有所成長,但仍有不少的進步空間。

台灣與鄰近亞洲國家女性國會議員比較
桃園市第1-2屆議員及里長性別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