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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友善
方案/政策/計畫/措施:平等尊重消除性別歧視與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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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長共識營【人事處】

為強化本府各機關首長及事業機構負責人性別平等意識,人事處於7月19日辦理首長共識營,並規劃「新世代員工溝通與領導」課程,邀請蘇予昕心理諮商所蘇予昕所長擔任講座,透過實務案例讓與會長官理解性別平等、性騷擾與職場不法侵害防治之重要性,參與人數計3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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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害加害人身心治療及輔導教育【衛生局】

依據性侵害防治法第31條規定,針對性侵害加害人辦理身心治療及輔導教育,其內容有個別晤談評估、初階團體輔導教育、進階團體輔導教育、身心團體輔導教育及個別輔導教育等。

每月召開性侵害加害人評估小組會議,邀請熟稔性侵害犯罪特性之專家學者、精神科專科醫師、心理師、社會工作師、觀護人、檢察官及監所人員、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及警察局等網絡成員,共同討論及檢視加害人進行身心治療及輔導教育的狀況,以評估該加害人是否繼續處遇。

協助性侵害加害人承擔責任、增進認知、有效控制及管理性偏差想法、態度及行為,促使加害人重新經營自我生活方式,以降低再犯率。

於每月提供個別晤談評估、初階團體輔導教育、進階團體輔導教育、身心團體輔導教育及個別輔導教育等處遇課程,並於每月辦理1場次評估小組會議,112年度已辦理12場次。

衛生局: 平等尊重消除性別歧視與暴力相關圖片, 共1張

家庭暴力加害人處遇計畫【衛生局】

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 14 條規定,針對家庭暴力加害人辦理家庭暴力加害人處遇計畫,其內容有於每月辦理認知教育輔導、戒酒認知教育輔導、心理輔導、精神門診治療、戒癮門診治療、親職教育輔導、認知教育講座等,透過上列課程,以協助家庭暴力加害人心理及生活適應,並釐清暴力衝突原因,改變其錯誤之認知與情緒,以增進家庭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