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講重點:
過去小學國語課本曾寫著:「爸爸早起看書報,媽媽早起忙打掃」,這其實反映著「性別刻板印象」的觀念,其實家務工作應該由全家人一起來做。跟大家分享一個很有趣的統計數據:「職業婦女每天除了要在職場上工作8小時之外,還要料理家務的平均時間為4.3小時,其中,2.2小時做家事,2.1小時照顧小孩,照顧老人及其他家人16分鐘。」女性下班的時間其實是上「第2個班」,因而當家事及家務能共享時,性別相處會更美味。因為家是由家庭成員所組成而共同生活的地方,家中每個人都有共同分擔家務及維護環境衛生的義務,而非僅屬於女性的責任。
- 女性有參與公共、政治事務之權力,鼓勵里長在遴選鄰長時也要重視1/3性別比例原則:
消除性別歧視是國際社會潮流,我國透過立法保障婦女在各領域的基本權益,讓婦女在社會上能夠平等參與、共治共決,獲得平等發展的機會,擁有屬於自己的位置。因而女性也有參與公共、政治事務之權利與能力。若男女能力相當,在遴聘人選擔任幹部時,亦要考量女性也有能力勝任。且於遴聘幹部時,若能朝向任一性別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的原則,才符合性別比例及國際社會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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