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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造性別友善環境-彩虹旗(性平辦) 返回列表

《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於2019年5月24日正式上路。同志配偶依法享有財產權、繼承權、能收養配偶的親生子女,並在勞動權益、社會福利、租稅、醫療等各個領域,得以配偶身份享有平等權利。

除中央法規外,本市亦積極營造性別友善之環境,除對內部同仁辦理多元性別權益之教育訓練,在制度面有相關之計畫措施以積極保障多元性別權益;此外,性平辦公室設計性別平等宣導品-彩虹旗放置本市各戶政事務所,以營造友善同志暨多元性別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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