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活動紀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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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DAW進階研習班 返回列表

主辦單位:人事處

課程/活動日期:108年6月20日

課程/活動名稱:CEDAW進階研習班

課程/活動對象:各機關(含區公所)公務人員及約聘僱人員

辦理形式:演講

課程/活動目標:

1.瞭解CEDAW公約

2.將CEDAW精神落實於業務

3.去除性別刻板印象與偏見

課程/活動簡介(大綱):

一、本課程由臺北大學法律學系教授郭玲惠講授,主要係以演講的方式帶領同仁們瞭解「直接歧視與間接歧視」、「暫行特別措施」、「各機關業務與CEDAW關聯性」及「如何運用CEDAW於機關業務及施政」。

二、郭玲惠老師特別闡述CEDAW的核心為禁止歧視、實質平等及國家義務。

  1. 禁止歧視:不論直接或間接歧視,均為CEDAW所要禁止。
  2. 實質平等的三組

          (1)機會的平等:女性與男性有相同的機會。但若女性沒有取得的管道,僅提供機會是不夠的。

          (2)取得機會的平等:女性與男性必須有平等獲得國家資源的機會,此可透過保障婦女權利資源的法律架構、 

                機制和政策來實現,

           (3)結果的平等:國家必須確保權利能實際執行。國家有義務展現結果,而不僅是紙

       3.國家義務

         (1)尊重義務:法規或政策必須確保沒有直接或間接歧視。

         (2)保護義務:法律要防止違法行為、提供救濟。

         (3)實現義務:造有利環境,以積極的政策和有效之方案實現婦女權利,改善婦女的狀況。

         (4)促進義務:宣傳和提倡CEDAW之原則。

三、老師更明確指出國家應透過「暫行特別措施」在教育、經濟、政治、就業等範疇保障與促進女性的參與權益,亦列舉優越待遇或配額等具體作法及方向。

 

 

參加人數:230人,分別為男性:68人;女性:162人。


檔案列表:

108年6月20日辦理CEDAW進階研習班,郭玲惠老師2.jpg 檔案下載

108年6月20日辦理CEDAW進階研習班,郭玲惠老師1.jpg 檔案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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