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單位:人事處
課程/活動日期:108年4月19日
課程/活動名稱:CEDAW進階研習班
課程/活動對象:各機關(含區公所)公務人員及約聘僱人員
辦理形式:演講
課程/活動目標:
1.瞭解CEDAW公約
2.將CEDAW精神落實於業務
3.去除性別刻板印象與偏見
課程/活動簡介(大綱):
一、本課程由行政院性別平等處前處長黃碧霞老師講授,係以演講的方式帶領同仁們認識CEDAW的三核心概念為「禁止歧視」、「實質的平等」及「國家義務」,並藉由許多案例的探討,促使同仁更加瞭解CWDAW是以矯正式平等來促進實質平等,創造有利的環境,進而消除不當的歧視。
二、此外,黃老師更藉由暫行性特別措施的案例使同仁更易於瞭解「暫行特別措施」,該措施屬非永久性,因此,各國為加速實現性別事實上的平等所採取的暫時特別措施不得視為CEDAW公約所指的歧視,且「暫行特別措施」常見於設定配額比例、提供優先或優惠待遇、重新分配資源及彈性作為等,藉此來消弭產生未能達成性別實質平等之情形。
參加人數:共172人,分別為男性:30人;女性:1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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